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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整併晉級相關競賽獎勵,將「逗陣來增員,送你十萬元」獎勵內容併入「組織持續向上走,超級獎金全拿走」獎勵辦法,並取消「逗陣來增員,送你十萬元」競賽名稱,整併及修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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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對象
業務籌備協理(含)以上業務代表,但已領取本競賽股票獎勵之處級業務代表不得再參與該組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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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標準及項目
(一)組別:
組別申請獎勵資格籌備協理組申請獎勵時,最近兩年內應通過兩個觀察期,
但晉級籌備協理後兩年內只須通過一個觀察期。
(※舉例如下)處級組/體系組/團隊組晉級/新簽約後,自第四個觀察期起可以開始申請獎勵,
申請時最近一個觀察期須通過標準。
(舉例如附件一)※舉例-籌備協理組:
2024/4晉級籌備協理,於晉級後兩年內(2024下~2026上)任一觀察期達標即可申請獎勵。若該期間皆未達標,自2026下觀察期起申請獎勵時,最近兩年內應通過兩個觀察期,如:2026下、2027上兩期達標,可於2027/9申請獎勵(兩年內觀察期:2025下~2027上)。
(二)各組獎金每人限領乙次。
(三)欲申請獎勵之組別:同一觀察期僅適用單一組別獎勵,不得同時跨組申請,亦即,以各組別之「最初可開始申請觀察期」為分界點。換言之,目前稱謂所隸屬之組別的「最初可開始申請觀察期起」僅得申請該稱謂隸屬之組別,若欲申請前一稱謂所隸屬組別,應於目前稱謂所隸屬之組別的「最初可開始申請觀察期前」申請。(舉例如附件一)
(四)通過觀察期:係指該觀察期(6個月)達成下表組織及業績標準者。
組別籌備協理組處級組體系組團隊組第一代有效人力(註2)3位6位8位10位三代內有效人力總數(註2)5位15位36位72位個人業績FYC達8.4萬———直轄處業績(註3)—FYC達216萬FYC達216萬FYC達216萬第一代處(通過評估期)
(註4)——2處5處所轄業績——FYC達600萬FYC達1,200萬獎勵申請時之
最近一年
13個月繼續率—全處達91%以上全體系
達91%以上全團隊
達91%以上獎勵現金(註5)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註1:晉級/成立於1~3月者,第一個評估期為當年上半年。
晉級/成立於4~9月者,第一個評估期為當年下半年。
晉級/成立於10~12月者,第一個評估期為次年上半年。
註2:有效人力
(1)指TS以上業務代表,且該觀察期FYC須達8.4萬或達標前當年度完成MDRT(平均每月晨訓參與率達60%)者。
(2)大發小組成員視為1位有效人力。
(3)終身免評估者不計入有效人力。
註3:直轄處業績
(1)處級組:育成新處或增員新處之業績皆納入直轄處業績合併計算。
(2)體系組:扣除第一代處2處後,育成新處或增員新處之業績皆納入直轄處業績合併計算。
(3)團隊組:扣除第一代處5處後,育成新處或增員新處之業績皆納入直轄處業績合併計算。
註4:第一代處
(1)依承攬人員展業規範第參章之業務協理晉級標準辦理,且應通過評估期。
(2)大發小組成員因未通過兩個評估期而改任為專案協理者不予計入。
註5:獎勵頒發時,最近一觀察期有效人力、業績及最近一年13個月繼續率皆須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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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申請與發放
本獎勵採申請制,達標者請以業務連繫表向業支部提出申請,經公司核定符合資格者,即發放獎勵金,如逾期即不受理,申請及發放時間如下。
達標之觀察期業連申請時間獎勵發放時間上半年觀察期當年度9~10月當年度11工作月下半年觀察期次年度3~4月次年度5工作月 -
五、頒發獎勵時,受獎勵者如已終止承攬契約,即取消獎勵資格。「頒發獎勵時」定義為以公告得獎人員名單公告日為準,得獎人員之承攬契約仍屬有效者為發放對象,且依法列入得獎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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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步修訂業務制度第陸章第五條內容。本活動辦法如有疑義,將由總公司業支部統一解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