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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獎勵優秀處級業務代表,特將原「新晉級或新成立處級業務代表獎勵」擴大獎勵範圍並更名為「組織持續向上走,超級獎金全拿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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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對象:處級業務代表(已領取本競賽股票獎勵者不得再參與該組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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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組別與資格:
1.自晉級或成立後第四個評估期(註1)起,任一評估期(6個月)達成下列標準者,得於規定時間內申請並核發一次該組獎勵金。
2.若曾領取該組競賽現金獎勵者,獎勵金應抵扣已領取之現金獎勵。
3.欲申請獎勵之組別:以達標前兩年內(亦即達標前近四個評估期內)之稱謂所隸屬之組別為限。
組別業務處經理組業務協理組業務副總組第一代有效人力(註2)6 位8位10位三代內有效人力總數(註2)15組36組72組直轄處業績(註3)FYC達216萬FYC達216萬FYC達216萬第一代處(通過評估期)
(註4)—2處5處所轄業績—FYC達600萬FYC達1,200萬晉級/成立第一年
13個月繼續率全處達91%以上全協理體系
達91%以上全副總團隊
達91%以上晉級/成立第一年
25個月繼續率全處達87%以上全協理體系
達87%以上全副總團隊
達87%以上獎勵現金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註1:
- 晉級/成立於1~3月者,第一個評估期為當年上半年。
- 晉級/成立於4~9月者,第一個評估期為當年下半年。
- 晉級/成立於10~12月者,第一個評估期為次年上半年。
註2:有效人力
- (1)指TS以上業務代表,且該評估期FYC須達8.4萬或達標前當年度完成MDRT(平均每月晨訓參與率達60%)者。
- (2)大發小組成員視為1位有效人力。
註3:直轄處業績
- (1)業務處經理組:育成新處或增員新處之業績皆納入直轄處業績合併計算。
- (2)業務協理組:扣除第一代處2處後,育成新處或增員新處之業績皆納入直轄處業績合併計算。
- (3)業務副總組:扣除第一代處5處後,育成新處或增員新處之業績皆納入直轄處業績合併計算。
註4:第一代處
- (1)依承攬人員展業規範第參章之業務處經理晉級標準辦理,且應通過評估期。
- (2)大發小組成員因未通過兩個評估期而改任為專案處經理者不予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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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申請與發放:
本獎勵採申請制,自2020年3月起開始受理(亦即達標之評估期為2019下半年)。達標之處級業務代表請以業務連繫表向業支部提出申請,如逾期即不受理,申請及發放時間如下。
達標之評估期業連申請時間獎勵發放(結算)時間上半年評估期當年度9~10月評估期當年度11工作月下半年評估期次年度3~4月評估期次年度5工作月 -
五、本競賽辦法舉例說明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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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107)業支字第0051號文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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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活動辦法自即日起生效,並同步修訂業務制度第柒章第五條第十項內容。本活動辦法如有疑義,將由總公司業支部統一解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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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祈望處級業務代表全力以赴,爭取最高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