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修訂「承攬契約人員業務制度」第柒章競賽與獎勵如下:
-
修訂前修訂後一、為提升經營績效,有利業務發展,
使本公司朝永續經營的方向發展,
特訂定短中長期的競賽與獎勵辦法。
中長期辦法訂定於下,
短期辦法則視需要公布之。一、為提升經營績效,有利業務發展,
使本公司朝永續經營的方向發展,
特訂定短中長期的競賽與獎勵辦法。
中長期辦法訂定於下,
短期辦法或臨時性競賽獎勵由權責部門
視業務需要簽請董事長同意後辦理。-六、本章「競賽與獎勵」規定得由權責部門
視業務需要簽請董事長同意後修訂。 -
二、自即日起生效。
-
三、如有疑義,以總公司業支部統一解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