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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2020年08月高階管理會議決議,延長「報復性現金獎勵」競賽期間至2020年0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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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競賽相關條件、獎勵標準及項目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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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競賽期間
生效日自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9月30日止。(新契約之生效日須於次1工作日受理,亦即受理日須為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10月05日,且須於2020年10工作月2次佣前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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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對象
各級業務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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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FYC定義
競賽期間個人新生效壽險件核實之FYC(競賽期間以前之續期、Delay件、契撤件皆不計入),計績月份不以生效月份計績,皆以核實月份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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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標準及項目
項目核實FYC現金獎勵1100,000(含)~199,9991萬元2200,000(含)~299,9992.5萬元3300,000(含)以上5萬元★本獎勵上限為5萬元,
以競賽結束時之核實業績合計數為發放標準,
獎金不予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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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規定
- (一)競賽期間月平均晨訓參與率(09:00前)須達60%(含)以上,方具獎勵資格。
- (二)發放獎勵定義為公布獎勵結算時,得獎人員之承攬契約仍屬有效者為發放對象。
- (三)嗣後,若因保單契撤(變)、其他原因等情事,導致未達獎勵標準或資格條件時,將予以追回獎勵。
- (四)本獎勵依法計入所得。
- (五)本獎勵概不受理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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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勉全體業務代表再攀業績巔峰,獲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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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活動辦法如有疑義,將由總公司業支部統一解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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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109)業支字第0093號公文,予以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