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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量競賽期間適逢農曆新年及高手交流會致作業時間不足,特延長本 辦法競賽期間至2021年3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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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競賽期間新簽約之業績須於4月2次佣前核實,方計入競賽獎勵(競賽期間以前之續期、Delay件、及競賽期間內之契撤件皆不計入),計績月份不以要保申請月份計績,皆以核實月份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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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競賽期間(2021年1~3月)平均晨訓參與率(09:00前)須達60%方具獎勵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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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餘規定依(2021)業支字第0004號公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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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請各級業務代表把握機會努力爭取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