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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刪除原辦法被推介人之「稱謂」條件,辦法更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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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競賽期間
自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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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對象
TS(含)以上之推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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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標準及獎項
(一) 推介人於被推介人簽約時及頒發獎勵時須為TS(含)以上。
(二) 被推介人:
1、限首次簽約者(終止承攬契約已滿二年之重新簽約者視為首次簽約者)。
2、應於獎勵期間內完成登錄。
(三) 推介人及被推介人(含AG)之晨訓參與率,自被推介人的登錄月次月起算3個月,平均晨訓參與率雙方皆須達60%以上,推介人方具獎勵資格。
(四) 被推介人自登錄月起算4個月內完成核實FYC4.2萬(含)以上,每推介一人達成上述各項獎勵標準,即獎勵推介人現金2萬元。
(五) 本競賽達成後亦可擇選火力全開辦法取其優:
1、公司將先發放本競賽獎勵金,嗣後,推介人得視情況擇優選擇火力全開獎勵,但被推介人應先達本競賽標準後方可適用火力全開辦法。(舉例說明如附件)
2、火力全開獎勵申請時間:應於6~7月或12~隔年1月(配合該業績所歸屬之高/極峰會議核實截止時間)自行以業務連繫表來函申請。若未來函,視同放棄申請權益。
(六)計績、晨訓截止月如下:
被推介人
完成登錄月計績
起算月晨訓
起算月計績、晨訓
截止月2022年01月2022年01月2022年02月2022年04月2022年02月2022年02月2022年03月2022年05月2022年03月2022年03月2022年04月2022年06月2022年04月2022年04月2022年05月2022年07月2022年05月2022年05月2022年06月2022年08月2022年06月2022年06月2022年07月2022年09月2022年07月2022年07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2022年08月2022年08月2022年09月2022年11月2022年09月2022年09月2022年10月2022年12月2022年10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2023年01月2022年11月2022年11月2022年12月2023年02月2022年12月2022年12月2023年01月2023年03月 -
五、其它規定
(一) 應先達成「增員做組織,加碼來挺你」所有獎勵標準後,方得適用火力全開增員獎勵辦法。
(二) 頒發獎勵時定義為公告得獎人員名單時,推介人及被推介人任一方如已終止承攬契約,即不具獎勵資格。
(三) 本獎勵依法列入得獎者所得。嗣後,若有保單契撤(變)、其他原因等情事,導致未達獎勵標準或資格條件時,將予以追回全部獎勵。
(四) 擇選火力全開辦法配合高/極峰會議出團者(需業連申請),若屆時放棄出團者需依高/極峰會議折現規定,原先已領取本競賽獎勵現金併入高/極峰會議折現後獎勵金額。
(五) 被推介人如有未親晤親簽或晨訓率不實者,除追回獎勵外並視情況送獎懲會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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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活動辦法如有疑義,將由總公司業支部統一解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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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2022)業支字第0007號文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