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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期間
生效日自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5月31日止(新契約之生效日須於次1工作日受理,亦即受理日須為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01日,且須於2017年5工作月2次佣前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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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對象
各級業務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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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FYC定義
競賽期間個人新生效壽險件核實之FYC(競賽期間以前之續期、Delay件、契撤件皆不計入),計績月份不以生效月份計績,皆以核實月份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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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標準及項目
- (一) 三月前完成MDRT(A標)者,獎勵永達股票1,500股或現金12萬。
- (二) 四月完成MDRT(A標)者,獎勵永達股票1,000股或現金8萬。
- (三) 五月完成MDRT(A標)者,獎勵永達股票500股或現金4萬。
- (四) 已達成MDRT(A標)者,於各月新增累計達FYC 120萬,則再加發累計當月之獎勵。
案例A標達成月份A標核實FYC獎勵永達股票或現金備註案例一3月
5月
累計220萬
50萬
270萬1,500股或12萬
500股或4萬
2,000股或16萬案例二3月
5月
累計380萬
250萬
630萬4,500股或36萬
1,000股或8萬
5,500股或44萬3倍MDRT
2倍MD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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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獎勵資格條件規定
- (一)、得獎人員須於2018年報名MDRT協會正式具有MDRT資格始具獎勵資格。
- (二)、競賽期間月平均晨訓參與率(09:00前)須達60%(含)以上,方具獎勵資格。
- (三)、本獎勵依法計入所得。
- (四)、股票預計於106年09月代購發放,發放時得獎者之承攬契約須仍屬有效。
- (五)、獲得獎勵之各級業務代表,嗣後該業績年度上半年經手件之13個月繼續率若未達91%以上或25個月繼續率未達87%以上,或若有保單契撤(變)、退保或其他原因致不符本辦法所定之獎勵標準或資格條件追回獎勵之情形,應返還價購股票之金額(即認列所得之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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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活動辦法如有疑義,將由總公司業支部統一解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