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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月好彩頭,一起嚐甜頭】競賽獎勵辦法 

2017年【一月好彩頭,一起嚐甜頭】競賽獎勵辦法


2017年【一月好彩頭,一起嚐甜頭】競賽獎勵辦法

代碼 B31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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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   |   獎勵辦法

2017年【一月好彩頭,一起嚐甜頭】競賽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 /  已到期

  • 一、獎勵期間

    生效日自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1月31日止(新契約之生效日須於次1工作日受理,亦即受理日須為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2月01日,且須於2017年1工作月2次佣前核實)。

  • 二、獎勵對象

    • 各級業務代表。
  • 三、業績定義

    競賽期間新生效壽險件核實10年期(含)以上保件之FYP及FYC。

    (競賽期間以前之續期、Delay件、及競賽期間內之契撤件皆不計入)。

  • 四、獎勵標準與項目

    • (一)獎勵標準:依各處105年12月31日完成登錄之全處主管人力乘以FYP20萬,為該處責任額(如附)。
    • (二)獎勵項目:
      1.個人組:全處完成獎勵標準之責任額且個人於競賽期間晨訓參與率(9:00前)須達60%(含)以上,則現金獎勵個人FYC之10%。
      2.O M 組:全處完成獎勵標準之責任額,現金獎勵該處級業務代表該處FYC之2.5%,若該處級業務代表赴大陸發展,則獎勵對象轉予處代理人。
  • 五、其它規定

    • (一)、本獎勵依法計入所得。
    • (二)、發放獎勵定義以公布得獎人員名單時,得獎人員之承攬契約仍屬有效者為發放對象。
  • 六、本活動辦法如有疑義,將由總公司業支部統一解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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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月好彩頭,一起嚐甜頭】競賽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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