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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RICH2019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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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達人 | 2019年

RICH達人NO142期(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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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公關部


適當購買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及超額責任保險 移轉風險

金管會表示,為避免民眾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害時,依法對受害人應負賠償責任,提醒民眾可適當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及超額責任保險,以移轉相關風險。

目前已規範汽車需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提供行車基本保障。民眾如欲擴大保障,可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當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且受賠償之請求時,保險公司將於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人予以理賠。

此外,保險公司亦有銷售超額責任保險商品供民眾投保,其針對被保險人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額部分,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予以理賠。

金管會表示,市售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及超額責任保險之實際承保內容,視各保險公司保單條款約定或有不同,民眾可視自身需求適當投保,以獲得充分保障。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且領有駕照之車主 親自辦理免稅手續

依據稅法規定,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使用之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多數車主以為只要領有手冊(證明)就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為免徵使用牌照稅須要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且經申請審查核准後才可以免徵。

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乃為期課稅公平並遏止不法利用身心障礙者名義購買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對於每人限一輛供身心障礙使用且領有駕駛執照者之車主,請親自辦理以遏止不法情事。

至於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車輛為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使用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稅務局說明,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自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免稅額度以汽缸總排氣量二四○○CC(以自用小客車為例,免稅限額為一一二三○元)為限,超過二四○○CC部分以差額課徵。

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如符合規定者,請儘速至該局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以免權益受損了。


申辦證明免出門 動動手指就完成

為符合民眾期待,創造更舒適便捷的稅務環境,達到減紙減碳及落實電子化政府目標,財政部規劃建置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提供民眾快速取得所需之電子稅務文件,效力等同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紙本證明文件。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網址為https://etd.etax.nat.gov.tw,民眾只需準備讀卡機及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就可隨時隨地上網進行申請,線上立即發證,提供民眾快速便捷的申辦管道。

該處進一步說明,目前該網站受理核發房屋稅、契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工程受益費繳納證明及補發房屋稅、地價稅繳款書…等十三項地方稅申辦項目暨補發最近五年遺產稅、贈與稅各項證明書、個人所得資料…等七項國稅申辦項目。


一樓增建自用棚架 仍應課徵房屋稅

民眾於屋前搭建棚架供自家停放車輛和置放物品使用,因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仍應併同課徵房屋稅。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第三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所以一樓及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皆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但若未設有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且未作其他目的使用,除供遮陽防雨外,其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有限,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財政部核釋對僅供遮陽防雨之屋頂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一樓或是頂樓搭建棚架均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記得於增建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稅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以免漏稅受罰。


營業人無進貨事實
取具不實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稅捐核課期間為七年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二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於二○一一年九至十月間無進貨事實,取具乙公司開立銷售額四百萬元之不實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致虛報進項稅額二○萬元,經本局查獲,核定補徵營業稅額二○萬元,並處罰鍰五○萬元。甲公司主張其已依規定期間申報營業稅,本件課稅及罰鍰處分已逾五年核課期間,不得再補稅處罰,申經復查未獲變更,提起訴願遭駁回確定在案。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凡意圖免除稅捐,以詐欺或其他使稅捐之課徵發生不能或困難之不正當方法者皆屬之。本件甲公司雖於規定期間內申報營業稅,但未盡誠實申報之義務,明知其未向乙公司進貨,猶持無實際交易之乙公司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已構成故意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雖於規定期間內申報,然未根據真實交易事項依法誠實申報,而故意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核課期間為七年。營業人切勿以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免遭國稅局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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