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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RICH20220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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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達人 | 2022年

RICH達人NO181期(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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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公關部


熱門發燒財經生活相關訊息,都將在財經新聞一一呈現。


線上申請個人所得財產清單免出門真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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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只要準備好讀卡機、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的全民健康保險卡和任一電子郵件帳號,即可直接透過網路申請所得及財產清單,免出門即可完成線上申辦,減少臨櫃排隊及往返時間,在嚴重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安全又便利。

該局說明申請的步驟如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依序點選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選擇稅別分類–稅務行政項下的財產資料或個人所得資料進行申請,待收到已結案的郵件通知後,再前往該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進度查詢,點選案號逕行下載就完成了。

該局進一步表示,國稅局所提供的所得及財產清單皆為個人獨立資料,並無全戶之清單,同一戶籍內其他成員若有需要本人的所得或財產清單仍需以各自的憑證或健保卡線上申請,如有任何疑義,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諮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出境逾2年,戶籍於2020年或2021年遭遷出者


Talk版




PART1 得申請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近期發布函釋,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僅設籍人因疫情之故,2020年至2021年間戶籍遭遷出,且無其他符合條件者設籍,致2021年及2022年地價稅經地方稅稽徵機關(下稱稽徵機關)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之案件,土地所有權人可於2023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並檢附該戶籍遭遷出者出具其出境期間無法返國係因受疫情影響之切結書,經稽徵機關審認核准,2021年及2022年地價稅仍可按2‰稅率課徵;已按一般用地稅率完納地價稅者,稽徵機關就按2‰與一般用地稅率計算之差額稅款部分,不加計利息退還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依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規定,適用2‰稅率課徵地價稅,需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及面積限制等要件;又適用該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自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同法第41條規定,適用2‰稅率之自用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另戶籍法第16條第3項本文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疫情影響迄今已逾2年,各國政府多採行邊境管制、限制旅行或強制檢疫等措施,民眾跨境移動確有困難,倘國人2020年、2021年間因疫情無法回國,戶籍遭戶政機關依規定辦理遷出登記,致不符合前述土地稅法設籍要件,2021年、2022年地價稅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似未衡酌民眾需求及現況,財政部爰發布函釋,對是類案件無論戶籍遭遷出之設籍人回國與否,土地所有權人於2023年9月22日前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者,放寬其2021年、2022年地價稅續予適用2‰稅率。相關申請書(附件)已建置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212w/detail/18248b346d300000827bca87426d9514),供民眾下載使用。

該署提醒,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倘2022年間設籍人受疫情影響,戶籍遭遷出,當(2022)年仍可按2‰稅率課徵,至其2023年之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仍應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提出申請,經稽徵機關審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始得按2‰稅率計徵。



PART 2 國民年金保險權益之彈性措施

一、申請接續納保資格:2020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不處理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國2年以上,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致喪失納保資格,可備函並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郵寄勞保局提出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保險費。

二、年金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1.申請年金給付(老年、身心障礙、遺屬):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郵寄勞保局,經審核通過後續領。

2.申請基本保證年金:2020年1月1日前,原按月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於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如有因疫情未回國致遭遷出戶籍或未能於近3年內每年在國內居住滿183天,可備函並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郵寄勞保局申請從寬採計請領資格。


書面申請郵寄地址:100023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42號(國民年金組收)

※貼心叮嚀:國民年金組(濟南路2段42號)此址僅受理書面郵寄,自2021年1月起,台北市諮詢櫃檯請改至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諮詢電話:


國民年金保險權益的相關諮詢電話。

▲國民年金保險權益的相關諮詢電話。


利率上升對壽險業影響之說明


Talk版



近期外界關心利率上升對壽險業淨值影響情形。金管會表示,利率走升對壽險業具有正面效益,包括:(1)緩解壽險公司在低利率時代所面臨的利差損壓力;(2)提高保險業再投資之收益;(3)應提存之保單負債(準備金)減低。說明如下:

一、 近期壽險業淨值波動主因利率走升,依現行會計制度,資產面反映壽險業持有債券價格下跌,惟負債面尚未以公允價值評價,以致無法完全反映升息對資產負債的影響。

二、 升息雖將面臨債券價格下跌產生未實現評價波動對淨值造成減少的影響,惟保險業多以持有收取固定利息為目的而長期持有之固定收益債券部位,預期升息衝擊應屬可控。又市場利率走升,可提升保險業新錢(保費收入及利息收入等)收益,緩解壽險業因早期銷售之高利率有效保單所造成之利差損壓力,且美元匯率走強,壽險業國外投資多以美元計價,均屬有利因素。

三、 現行長期保單準備金之計算,係採發單基礎(Lock-in)認列,並未依現時利率評估逐期調整,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公報(IFRS 17)採現時利率等資訊計算,利率上升將使長期保單負債成本減低,有助於降低未來接軌IFRS 17時之增資需求。又壽險業保險合約存續期間均較投資債券為長,升息對保險負債公允價值之減少將大於債券評價下跌之影響程度,若壽險業資產與負債均以公允價值衡量,利率上升對其淨值屬正向影響。

保險業須依照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相關規定編製財務報告,金管會已宣布保險業將於2026年實施IFRS 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將同時以公允價值衡量保險業資產與負債,可解決現行保險業資產負債不匹配之情形,使財報表達更貼近保險業經營實質。

金管會依據保險法規,將以8月底各公司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2022年上半年報各項數據為法定監理依據,並已先請保險公司向董事會報告財務狀況及擬具改善計畫,以利董事會瞭解並強化公司體質,金管會並將持續關注保險業者財業務情況,提醒業者特別注意流動性、財務健全性、清償能力以及資產配置等,且將持續視金融市場變動督導保險業強化相關風險之控管與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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