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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月 停讓我最行 

交通安全月 停讓我最行


代碼 RICH2023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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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達人 | 2023年

RICH達人NO192期(9月號)

交通安全月 停讓我最行

圖文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


即日起「不停讓行人」最重罰6,000元
同時加重無照駕駛罰責及新增「人行道違停」等13項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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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行人路權與安全,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多項交通新制6月30日起實施。其中對於汽車未停讓行人最重罰6,000元,車輛未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維持間距3公尺;同時,也新增了人行道違停、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等13項民眾可檢舉違規行為;危險駕駛罰鍰同步加重至3.6萬元。高市交通局提醒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免違規受罰。

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包括汽車未停讓行人的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若因此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吊扣銷駕照。擴大未停讓行人罰責適用範圍,包括行人可通行的交岔路口即使未畫設行人穿越道也納入。對於未停讓行人的取締標準,維持現行車輛與行人間距需達到3公尺,間隔不足3公尺可開罰6,000元。

對於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行為,除罰鍰外,還需參加道安講習。

記點累計期由半年延長至1年,若在1年內每達12點,吊扣駕執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來抵扣點數,但每年只能扣抵2點。對於測速照相等逕行舉發的案件,若被通知人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同時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的累計期間。

對於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的罰鍰上限將由1.2萬元提高至2.4萬元; 5年內再犯,即處最高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對於酒駕吊扣銷駕照又無照駕駛者,機車和小型車加罰1.2萬元,大型車加罰4萬元;車輛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車輛的處罰也將加重處罰吊扣牌照。

有關新制規定如為14歲以上未成年之無照駕駛人,應將該違規事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對於無照駕駛者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的情況,加重拒檢罰鍰1.5萬元至4.5萬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照的情況外,對於因致人重傷或死亡而被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駕照期限延長至4年。

嚴重超速定義由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罰鍰上限也將從2.4萬元提高至3.6萬元;同時,在危險駕駛方面,罰鍰上限也將從2.4萬元提高至3.6萬元;危險駕駛行為中,增加了在高速公路上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

新制恢復並增加了民眾可檢舉的項目,包括在人行道上違規停車、行近未設置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時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的車輛和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不減速慢行、倒車前不打開倒車燈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此外,還包括跟隨在響警號的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後方行駛,以及在公共場所的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違規行為,都納入民眾可檢舉的範圍。


劃設行人穿越道之路口及路段、可供行人穿越交叉路口皆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劃設行人穿越道之路口及路段、可供行人穿越交叉路口皆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打造行人交通安全 做到源頭管理五項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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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報告「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提出監理面向的5項行動方案,分別為違規矯正及講習換照、機車駕訓加倍推進、機車道路安駕再提升、違規清理及霸王車牌照追繳及路口停讓安全有保障,來提升用路人安全環境。

公路總局表示,「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監理面向中,針對新手(取得駕照1年內)駕駛人,因為違規及事故遠高於其他1年以上駕齡者,違規記點達一定點數,應參加講習方案;另外對於高風險駕駛人,提出恢復定期換照、講習、資格審查、結清違規等規劃,以導正駕駛人不良行為。

對於2019年起開始推動機車駕訓補助,今年也加碼補助4萬名,用以降低機車族違規及肇事風險;也透過加強違規案件清理,遏止重大違規的發生,來提升用路人安全;同時透過運輸業者評鑑、申請補助時,須提出客運路口停讓安全教育訓練計畫或項目,提升運輸業者自主管理,落實路口停讓觀念,另外監理機關也加強稽查業者落實情形,公私協力改善行人安全。

公路總局提醒,每一位用路人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駕駛人,透過同理心,大家共同促進交通安全,駕駛路口慢看停,行人也要停看聽,保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未停讓之違規駕駛人罰鍰加重並優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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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表示,2023年6月30日有多項交通法規修正施行,其中為提升行人通過路口安全,修法前未停讓行人只有罰鍰,6月30日依新修正法規,未停讓行人違規,汽車駕駛人加重處罰至6,000元,機車1年內有2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也加重處罰至6,000元。同時,新增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記達12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還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為落實停讓文化,未來監理機關會針對未停讓行人之違規駕駛人,優先挑檔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藉由講習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的行為,建立正確駕駛觀念。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會有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若仍不依限期繳送駕照者,吊銷其駕照。

公路總局提醒駕駛朋友,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務必停讓行人,以免造成交通事故,而遭罰款、記點處分及參加講習。同時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千萬不可低頭滑手機。公路總局再次強調,在馬路上我們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駕駛人,大家應抱持同理心、將心比心,共同打造優質停讓文化,我們的交通會更安全。


穿越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天橋、行人地下道,不可隨意穿越馬路。

▲穿越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天橋、行人地下道,不可隨意穿越馬路。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即日起不停讓將加重處罰。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即日起不停讓將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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