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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1~20081231】「永達2008年鑽石人力計劃」獎勵辦法 

【20080501~20081231】「永達2008年鑽石人力計劃」獎勵辦法


公佈「永達2008年鑽石人力計劃」獎勵辦法

代碼 B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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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   |   獎勵辦法

【20080501~20081231】「永達2008年鑽石人力計劃」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 /   已到期

  • 一、說明

    為達成人力倍增,引進業務高手,特頒佈本獎勵辦法

  • 二、增員期間

    於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增員(依業務人員簽約申請書上之推介人)為準新人且完成簽約手續。

  • 三、計績期間

    新進人員自完成簽約至2009年3月31日止,且受理業績核實至3 月2次薪計入。

  • 四、獎勵對象

    增員期間增員「鑽石人力」之各級業務人員(不含AA) 。

  • 五、鑽石人力

    新進人員於計績期間須完成下列事項,始稱為「鑽石人力」:

    • (一)計績期間舉績FYC 48萬以上。
    • (二)計績期間能配合單位教育訓練及會報活動。
    • (三)計績期間完成登錄。
    • (四)計績期間至少參加一次團隊戰鬥營訓練課程。
    • (五)經團隊協理、副總面談合格。
    • (六)計績期間晨訓參與率平均須達60% 。

     

  • 六、獎勵辦法

    各級業務人員於增員期間增員且於計績期間每育成一位「鑽石人力」,獎勵永達股票一張。二位「鑽石人力」以上如下表:

    鑽 石 人 力
    永 達 股 票
    一人
    1張
    二人
    2張
    三人
    3張
    四人
    4張
    五人(含)以上
    5張

    各級業務人員增員且育成五位以上,每增加一人,加發永達股票2張。

  • 七、注意事項

    • (一)獎勵於2009年8月頒發。
    • (二)獎勵發放時,得獎人及鑽石人力須在職完成登錄。
    • (三)計績期間獎勵對象晉升,不影響「鑽石人力」計算。
    • (四)獎項費用,依法併入薪資所得。
  • 八、本辦法奉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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