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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公佈『2008年一、二月澎湖新春搶先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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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期間
受理日自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2月29日止(須於2008年二工作月二次薪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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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對象
全體業務人員(不含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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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FYC定義
獎勵期間個人核實之FYC (競賽期間以前之續期及競賽期間內受理之契撤件皆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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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勵標準及項目
一月及二月完成者獎勵如下表所示
個人FYC達永達股票 加 澎湖煙火節之旅名額12萬~199,999元----1人20萬~399,999元100股1人40萬~599,999元200股2人60萬~799,999元400股3人80萬~999,999元600股4人100萬~1,199,999元800股5人120萬元以上1,000股6人 -
六、其它規定
- 1.發放獎勵時得獎者須在職且完成登錄。
- 2.澎湖之旅得獎名單預定2008年3月底公佈,訂5月出團,可攜帶配偶、保戶。
- 3.本獎勵依法計入薪資所得。
- 4.股票發放時(2008年9月),如最近一期13個月繼續率未達91%,則改以現金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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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請公佈週知,祈望業務同仁全數入圍獲得各項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