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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期間
自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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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對象
各級業務人員(不含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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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月標準
每月三件(每件年繳保費12萬(含)以上,同一要保人六個月內投保多件僅計一件,共同招攬同一要保人以一件比例計算)且每月FYC達12萬(含)以上,件數認定標準
說明如下:內 容件數認定標準2006年7月A先生承保4萬FYdiv不計入2006年11月A先生承保14萬FYdiv計入11月連動2007年2月A先生承保12萬FYdiv不計入2007年6月A先生承保20萬FYdiv計入6月連動- 1. 競賽期間同一要保人多件僅計一件;同一被保險人多件僅計一件;互為要、被保險人僅計一件。
- 2. 以送件月份為計算業績月份,如1月送件但於2月2次薪核實,仍計入1月份件數計算。
- 3. 同一要保人六個月內投保多件僅計一件(說明如下)
- 4. 同一要/被保人當月投保多件(單件未達12萬)合計保費超過12萬可計一件,但須由業務員自行舉證。
- 5. 業務員自保件不予計入(不論經手人是否為自己)。
- 6. 首次繳費需達12萬以上才予計入,其它繳別(月、季、半年繳)不以年繳化保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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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標準
以月為單位,在獎勵期間“連續” 第一次達到每月標準,獎勵一錢金質徽章一枚; 第二次達到每月標準,再獎勵0.2克拉裸鑽一顆或永達股票100股; 第三次達到每月標準,再獎勵0.4克拉裸鑽一顆或永達股票400股; 第四次達到每月標準,再獎勵0.6克拉裸鑽一顆或永達股票600股; 第五次達到每月標準,再獎勵0.8克拉裸鑽一顆或永達股票800股; 第六次達到每月標準,再獎勵一克拉裸鑽一顆及ROYAL杜拜七星級帆船奢華之旅或永達股票2,000股。
例如: A君於7、8、9月連續三個月達到每月標準,可得獎勵金質徽章一枚、0.2及0.4克拉裸鑽各一顆; B君於7至12月連續六個月達到每月標準,可得獎勵金質徽章一枚、0.2、0.4、 0.6、0.8及一克拉裸鑽各一顆,及ROYAL杜拜七星級帆船奢華之旅。
在獎勵期間“非連續” 獎勵期間有任何一次中斷達到每月標準,依達成合計次數獎勵最高次數之上述次序對照裸鑽一顆。例如: C君於7、9、11三個月分別達成每月標準,可得獎勵金質徽章一枚及0.4克拉裸鑽一顆; D君於8、9、10、12四個月分別達成每月標準,可得獎勵金質徽章一枚及0.6克拉裸鑽一顆。 註一:「金質徽章」以純金打造;「鑽石」為F級、淨度VV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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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規定
- 1.股票為2008年增資時股票,發放獎勵時得獎者須在職且登錄完成。
- 2.獎勵發放時(2008年8月),如最近一期13個月繼續率未達86%,暫予保留獎勵;待獎勵期間的業績於未來第13個月繼續率達到86%時才予補發 (選擇股票者:含配息、配股;如未達成則改以現金發放;選擇鑽石者,以公司購入價格計價。)
- 3.選擇鑽石者不得折現。
- 4.本獎勵依法計入薪資所得。
- 5.競賽期間平均晨訓參與率須達50%始具獎勵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