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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員期間
於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間增員(依業務人員簽約申請書上之推介人為準)新人且完成簽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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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績期間
新進人員自完成簽約至2008年5月31日止,且受理業績核實至5月1次薪計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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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對象
增員期間增員「鑽石人力」之各級業務人員(不含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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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鑽石人力
新進人員於計績期間須完成下列事項,始稱為「鑽石人力」:
- (一)計績期間舉績FYC 48萬以上。
- (二)計績期間能配合單位教育訓練及會報活動。
- (三)計績期間完成登錄。
- (四)計績期間至少參加一次團隊戰鬥營訓練課程。
- (五)經團隊協理、副總面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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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勵辦法
- (一)各級業務人員於增員期間增員且於計績期間育成一位(含)以上「鑽石人力」,獎勵高級裸鑽一顆。如下表:
鑽石人力※高級裸鑽 或 永軒股票※備註一人40分 或 3張裸鑽車工精美
顏色F級
淨度VVS1
附鑑定書二人80分 或 7張三人1克拉 或 12張四人1克拉+ 60分 或 18張五人(含)以上1克拉2顆 或 25張 - (二)各級業務人員增員且育成五位以上,每增加一人,加發永軒股票10,000股。
- (一)各級業務人員於增員期間增員且於計績期間育成一位(含)以上「鑽石人力」,獎勵高級裸鑽一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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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項
- (一)獎勵於2008年8月頒發 。
- (二)頒獎時,得獎人及鑽石人力須在職完成登錄 。
- (三)本獎勵獎品不得折現 。
- (四)計績期間獎勵對象晉升,不影響「鑽石人力」計算。
- (五)「鑽石獎」之獎項費用,依法併入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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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辦法奉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