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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1~20080531】永達2007-2008年「鑽石增員計畫」獎勵辦法 

【20070601~20080531】永達2007-2008年「鑽石增員計畫」獎勵辦法


永達2007-2008年「鑽石增員計畫」獎勵辦法

代碼 B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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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   |   獎勵辦法

【20070601~20080531】永達2007-2008年「鑽石增員計畫」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 /   已到期

  • 一、增員期間

    於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間增員(依業務人員簽約申請書上之推介人為準)新人且完成簽約手續。

  • 二、計績期間

    新進人員自完成簽約至2008年5月31日止,且受理業績核實至5月1次薪計入 。

  • 三、獎勵對象

    增員期間增員「鑽石人力」之各級業務人員(不含AA)。

  • 四、鑽石人力

    新進人員於計績期間須完成下列事項,始稱為「鑽石人力」:

    • (一)計績期間舉績FYC 48萬以上。
    • (二)計績期間能配合單位教育訓練及會報活動。
    • (三)計績期間完成登錄。
    • (四)計績期間至少參加一次團隊戰鬥營訓練課程。
    • (五)經團隊協理、副總面談合格。
  • 五、獎勵辦法

    • (一)各級業務人員於增員期間增員且於計績期間育成一位(含)以上「鑽石人力」,獎勵高級裸鑽一顆。如下表:
      鑽石人力
        ※高級裸鑽 或 永軒股票
      ※備註
      一人
         40分     或    3張
      裸鑽車工精美
      顏色F級
      淨度VVS1
      附鑑定書
      二人
         80分     或    7張
      三人
         1克拉      或  12張
      四人
        1克拉+ 60分  或  18張  
      五人(含)以上
         1克拉2顆   或  25張 
    • (二)各級業務人員增員且育成五位以上,每增加一人,加發永軒股票10,000股。
  • 六、注意事項

    • (一)獎勵於2008年8月頒發 。
    • (二)頒獎時,得獎人及鑽石人力須在職完成登錄 。
    • (三)本獎勵獎品不得折現 。
    • (四)計績期間獎勵對象晉升,不影響「鑽石人力」計算。
    • (五)「鑽石獎」之獎項費用,依法併入薪資所得。
  • 七、本辦法奉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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