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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期間
受理日自2007年1月2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須於2007/7/2下午 5:00 前受理且於七工作月一次薪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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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對象
全體 業務人員(不含AA、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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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旅遊地點
杜拜七星級帆船奢華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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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獎勵FYP定義
獎勵期間受理且承保壽險十年期(含)以上保費(投資型商品、十年期以下及躉繳之保費皆以首年度業績換算率計算)。同一要保人或被保人於獎勵期間投保新契約保費合計超過100萬FYP,最多以100萬計算,超過100萬部分不予計入。(獎勵期間之前舉績之續期FYP、契撤件皆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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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勵標準及項目
- (一)個人組:
- 1.個人舉績連續6個月均達每月獎勵標準,獎勵團費100%或永達股票1000股。
- 2.個人舉績連續5個月均達每月獎勵標準,獎勵團費75%或永達股票750股。
- 3.個人舉績連續4個月均達每月獎勵標準,獎勵團費50%或永達股票500股。
- (二)O M組:
處經理之獎勵包括「2007上半年鑽石連動月」、「2007年董事長盃杜拜七星級帆船奢華之旅」二項之個人組獎勵合計:
- 1.本處之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3人次時,獎勵團費50%或永達股票500股。
- 2.本處之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5人次時,獎勵團費100%或永達股票1000股。
- (三)S M組:
協理之獎勵同OM組標準:
- 1.協理系統之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6人次時,獎勵團費50%或永達股票500股。
- 2.協理系統之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10人次時,獎勵團費100%或永達股票1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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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規定
- 1.得獎人員於出團時須完成登錄且在職。
- 2.本獎勵依法計入薪資所得。
- 3.股票發放時(2007年10月),如最近一期13個月繼續率未達86%,暫予保留獎勵 ;待獎勵期間的業績於未來第13個月繼續率達到86%時才予補發(含配息、配股);如未達成則改以現金發放。
- 4.出團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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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請各級業務同仁全力爭取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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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請公佈週知
- (一)個人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