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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期間
2006年7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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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對象
全體業務同仁(不含AA、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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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FYP定義
獎勵期間受理且承保壽險十年期(含)以上保費(投資型商品、十年期以下及躉繳保費以首年度業績換算率計算)。同一要保人或被保人於獎勵期間投保新契約保費合計超過100萬FYP,最多以100萬計算,超過100萬部分不予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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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標準
- (一)個人組:
- 1.獎勵期間個人舉績連續6個月均達FYP100萬(含)以上,獎勵「杜拜七星級帆船奢華之旅。」團費100%。
- 2.獎勵期間個人舉績連續5個月均達FYP100萬(含)以 上,獎勵「杜拜七星級帆船奢華之旅。」團費75%。
- 3.獎勵期間個人舉績連續個4月均達FYP100萬(含)以上,獎勵 「杜拜七星級帆船奢華之旅。」團費50%。
- 4.個人於7、8二個月FYP可通算,只要7、8二個月受理且承保之新契約合計達FYP200萬(含)以上,件數二件(含)以上(同一要 保人僅計一件) ,即可認定7、8二個月連續達到獎勵標準,且9月至12月仍維持每月個人舉績達FYP100萬(含)以上 ,獎 勵「杜拜七星級帆船奢華之旅」團費95%。
- (二)O M組:
處個人組獎勵包括「2006-2007年鑽石增員計劃」、「2006下半年鑽石連動月」、「董事長盃杜拜帆船奢華之旅」三項獎勵合計:
- 1.處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3人次時,獎勵團費50%。
- 2.處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5人次時,獎勵團費100%。
- (三)S M組:
- 1.協理系統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6人次時,獎勵團費50%。
- 2.協理系統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10人次時,獎勵團費100%。
- (一)個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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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得獎人員於出團時須完成登錄且在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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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得獎人員之旅遊團費依法歸入個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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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請各級業務同仁全力爭取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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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請公佈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