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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1~】「永達菁英盃」獎勵辦法 

【20051201~】「永達菁英盃」獎勵辦法


公佈 「永達菁英盃」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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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1~】「永達菁英盃」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 /   已到期

  • 一、獎勵期間

    自2005年12月1日起,每月計算一次。

  • 二、FYC定義

    2005年12月之FYC,以12月受理且於12月二次薪核實(不含遞延或 首年續次 );自2006年起以當月核實之FYC計算(含遞延或首年續次)。

  • 三、獎勵標準

    • (一)副總團隊組:
      1
      素英體系、滿妹體系、淑宜體系
      2
      明堂團隊
      3
      明全體系、美珠體系、木海體系、家雄體系
      4
      大海團隊
      5
      秀珍團隊
      6
      明達團隊
      7
      麗英團隊
    • (二) 協理組:獎勵期間之協理 (含副總直轄系統)參賽,以協理所轄全系統 FYC合計排名,取前三名。
    • (三) 處經理組:獎勵期間之處經理 (含副總、協理直轄系統)參賽,以全處 FYC合計排名,取前六名。
    • (四) 個人組:獎勵期間完成報聘之各級業務同仁 (各級顧問除外),以個人 FYC排名,取前二十名。
    • (五)各組入圍菁英盃績優人員,頒贈錦旗一面,每月於聯合晨會中頒發,並刊登個人照片及業績於公司網站。且各組第一名得獎人員發放獎金三萬元、第二名得獎人員發放獎金二萬元、第三名得獎 人員發放獎金一萬元。
  • 四、各組之 FYC計算均不列入業績回算

  • 五、現行盟主盃於2005年11月截止不再續辦

    自2005年12月起「永達菁英盃」適用之

  • 六、請公佈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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