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獎勵期間
自2005年12月1日起,每月計算一次。
-
二、FYC定義
2005年12月之FYC,以12月受理且於12月二次薪核實(不含遞延或 首年續次 );自2006年起以當月核實之FYC計算(含遞延或首年續次)。
-
三、獎勵標準
- (一)副總團隊組:
1素英體系、滿妹體系、淑宜體系2明堂團隊3明全體系、美珠體系、木海體系、家雄體系4大海團隊5秀珍團隊6明達團隊7麗英團隊
- (二) 協理組:獎勵期間之協理 (含副總直轄系統)參賽,以協理所轄全系統 FYC合計排名,取前三名。
- (三) 處經理組:獎勵期間之處經理 (含副總、協理直轄系統)參賽,以全處 FYC合計排名,取前六名。
- (四) 個人組:獎勵期間完成報聘之各級業務同仁 (各級顧問除外),以個人 FYC排名,取前二十名。
- (五)各組入圍菁英盃績優人員,頒贈錦旗一面,每月於聯合晨會中頒發,並刊登個人照片及業績於公司網站。且各組第一名得獎人員發放獎金三萬元、第二名得獎人員發放獎金二萬元、第三名得獎 人員發放獎金一萬元。
- (一)副總團隊組:
-
四、各組之 FYC計算均不列入業績回算
-
五、現行盟主盃於2005年11月截止不再續辦
自2005年12月起「永達菁英盃」適用之
-
六、請公佈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