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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旨
公佈2004年賓士大摸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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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說 明
- 一、為獎勵績優人員提早達成MDRT資格,特訂定本摸彩辦法。
- 二、計績期間:2004年1月3日起至2004年11月30日止,受理且簽收回條已回之 新契約業績。
- 三、參加對象:全体業務人員(不含AA、A1)。
- 四、入圍資格及摸彩發放標準: 摸彩獎項入圍標準摸彩券賓士 C200 一部FYC達240萬FYC每120萬一張TOYOTA CAMRY 2.0 二部
TOYOTA VIOS 1.5 二部FYC達120萬FYC每60萬一張42吋 電漿電視 五部FYdiv達331萬FYC每40萬一張50CC 機車 十五部FYC達20萬FYC每20萬一張- 註一:達各摸彩獎項之入圍標準,得重複取得摸彩券。
- ◆舉例:計績期間舉績FYC260萬:
- 則可得賓士摸彩券 2張
- TOYOTA汽車摸彩券 4張
- 電漿電視摸彩券 6張
- 機車摸彩券 13張
- 五、抽獎日期:達入圍標準者,預定於2005年1月底前後舉辦的尾牙活動中公開摸彩。
- 六、注意事項:
- 1、抽中汽車之得獎者,車子歸得獎人使用,且自負車子各項發生費用;待當年度經手件未來13個月繼續率達86%、且25個月繼續率達82%以上,始可過戶於得獎人。
- 2、獎品發放時,得獎人需維持契約有效且完成登錄。
- 3、得獎人依法應繳機會中獎稅額,為該獎項購買價值的 15%。
- 4、摸彩獎項如於摸彩時已無販售,得由公司購置同價值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