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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4~20101231】2010年各級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辦法 

【20100104~20101231】2010年各級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辦法


公佈2010年各級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辦法

代碼 B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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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   |   獎勵辦法

【20100104~20101231】2010年各級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 /   已到期

  • 一、主旨

    公佈2010年各級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辦法

  • 二、說明

    2010年各級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依據2010上半年全國處經理策劃會報提供之2009年12月底各處之主管組數各處主管組數區分A、B、C 3組。

  • 三、獎勵辦法

    獎勵分組
    A組
    B組
    C組
    2009年底主管組數(X)
    X<15組
    15組≦X<25組
    25組≦X
    年度責任額(FYC)
    X × 70萬
    X × 70萬
    X × 70萬
    第一季達成責任額25%(含)以上
    FYC × 3%
    FYC × 4%
    FYC × 5%
    第二季達成責任額50%(含)以上
    FYC × 3%
    FYC × 4%
    FYC × 5%
    第三季達成責任額75%(含)以上
    FYC × 3%
    FYC × 4%
    FYC × 5%
    第四季達成責任額100%(含)以上
    FYC × 3%
    FYC × 4%
    FYC × 5%

    註:處單位主管組數未滿10組一律以10組計算處年度責任額

    ※案例:處主管甲君98年底主管組數為30組,99年責任額為FYC2100萬。

    季  別
    達成FYC
    達成率
    獎金
    第一季
    600萬
    28.57%
    30萬
    第一~二季
    1400萬
    66.67%
    70萬
    第一~三季
    1800萬
    85.71%
    90萬
    第一~四季
    2500萬
    119.05%
    125萬
    合計
     
     
    315萬
  • 四、計績期間

    受理日自2010年01月04日(1工作月件)至2010年12月31日止(須於2010年12工作月二次薪核實),且每季計績發放獎勵。

  • 五、FYC定義

    獎勵期間受理且承保之FYC(獎勵期間之前舉績之續期FYC;契撤件不計入)。

  • 六、競賽期間如有新增業務主管

    責任額不予增加;若考核後減少主管組數,責任額 亦不予降低。

  • 七、競賽期間如有新晉升處主管

    以新晉升處當時主管組數×70萬×(至年底未到月數÷12)依比例換算為當年度責任額(晉升前不予計算),並依組數區分於獎勵組別,且子處晉升後產生業績100%回計母處;如有處主管因考核歸入母處,原責任額一併歸入母處計算,獎勵分組依當時組數調整。

  • 八、因各組別獎勵有所差異

    各級處主管可依各處產能考量調升組別(只可調升,不可調降),如要求調升該處主管請以業連表於元月22日前申請,寄至業支部謝河智收,本部將依組別之最低組數×70萬為調升之年度責任額,經確認後不可再行調整 。

  • 九、各處責任額如附件

  • 十、獎金一律撥入處主管業拓費

  • 十一、請公佈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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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4~20101231】2010年各級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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