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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公佈2010年各級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增訂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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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說明
一、依(99)業支字第0014號公文辦理,另增訂相關辦法如下:
各處若未達成年度每季之累計責任額,但達成單季責任額者,核發達成之單季FYC計算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
※案例:處主管甲君2009年底主管組數為30組,獎勵分組為C組99年責任額為FYC 2100萬,單季責任額FYC 525萬。季 別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合計單季責任額525萬525萬525萬525萬年度每季責任額525萬1050萬1575萬2100萬單季達成FYC500萬530萬600萬500萬年度累計FYC500萬1030萬1630萬2130萬年度達成率23.81%49.05%77.62%102.38%單季達成率95.24%100.95%114.29%95.24%達成資格無達成
單季責任額達成年度
第三季責任額達成年度第四季責任額獎金計算無530萬*5%1630萬*5%2130萬*5%達成獎金無26.5萬81.5萬106.5萬214.5萬 -
三、其餘規定請參照(99)業支字第0014號公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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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公佈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