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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公佈「永達10週年鑽石人力計劃 」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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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說明
- 一、為達成人力倍增,引進業務高手,特頒佈本獎勵辦法。
- 二、獎勵辦法:「永達10週年鑽石人力計劃」獎勵辦法。
- 三、請公佈週知,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爭取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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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員期間
於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增員(依業務人員簽約申請書上之推介人為準)新人且完成簽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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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績期間
新進人員自完成簽約至2010年9月30日止,且受理業績核實至9月2次薪計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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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勵對象
增員期間增員「鑽石人力」之各級業務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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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鑽石人力
- 新進人員於計績期間須完成下列事項,始稱為「鑽石人力」:
- (一)計績期間舉績FYC 48萬以上。
- (二)計績期間能配合單位教育訓練及會報活動。
- (三)計績期間至少參加一次團隊戰鬥營訓練課程。
- (四)經團隊協理、副總面談合格。
- (五)計績期間晨訓參與率平均須達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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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獎勵辦法
各級業務人員於增員期間增員且於計績期間每育成一位「鑽石人力」,獎勵永達股票一張。 二位「鑽石人力」以上如下表:
鑽 石 人 力永 達 股 票一人1張二人3張三人5張四人7張五人(含)以上9張各級業務人員增員且育成五位以上,每增加一人,加發永達股票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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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注意事項
- (一) 獎勵預計於2011年4月發放。
- (二) 獎勵發放時,得獎人及鑽石人力須在職完成登錄。
- (三) 計績期間獎勵對象晉升,不影響「鑽石人力」計算。
- (四) 獎項費用,依法併入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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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辦法奉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