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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公佈2013各級處主管經營績效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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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競賽期間
自2013年01月02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須於2013年12工作月二次薪核實),且每半年計績發放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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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對象
各級處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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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FYC定義
競賽期間營業處各月核實之FYC,計績月份不以受理月份計績,皆以核實月份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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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勵標準如下
半年成長獎:1~6月為一期、7~12月為一期共二期。
處半年FYC母數成長率10%成長率20%成長率30%成長率40%成長率50%1500萬(含)起5.0%6.0%7.0%8.0%9.0%1200萬(含)起4.0%5.0%6.0%7.0%8.0%900萬(含)起3.5%4.5%5.5%6.5%7.5%600萬(含)起2.5%3.5%4.5%5.5%6.5%300萬(不含)起2.25%3.25%4.25%5.25%6.25%300萬2.0%3.0%4.0%5.0%6.0%- 註1:半年成長率=(半年核實FYC÷附件101年上半年FYC母數-100%)。
- 註2:處101年上、下半年FYC母數採取半年FYC300萬與前二年同期核實FYC三者取最大值為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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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賽期間如有新晉升處主管,新晉升處責任額依晉升時所轄人員前半年 FYC 合 計為母數
採取半年 FYC 300 萬與前半年核實 FYC 二者取最大值為分母。子處晉升後產生業績 100%回計母處;如有處主管因考核歸入母處,原責任額一 併歸入母處計算,獎勵分組依兩處原責任額合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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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處2013年上半年責任額FYC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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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獎金一律撥入處主管利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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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請公佈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