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重大政策聲明專區
:::
:::

 

 

2014年上半年『璀璨瑰寶-熱情奔放,西班牙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2014年上半年『璀璨瑰寶-熱情奔放,西班牙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2014年上半年『璀璨瑰寶-熱情奔放,西班牙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代碼 B314003

人氣 635




業務發展   |   獎勵辦法

2014年上半年『璀璨瑰寶-熱情奔放,西班牙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 /   已到期

  • 一、競賽期間

    自2014年01月02日至2014年06月30日止。(2014年6工作月二次薪前核實)。

  • 二、獎勵對象

    各級業務代表。

  • 三、FYC 定義

    競賽期間各月核實之FYC,(1、2月受理且於1、2月核實之新契約,及1、2月繳費且核實之送審件,FYC加乘20%,競賽期間前受理之Delay件及首年續次件FYC不加乘)計績月份不以受理月份計績,皆以核實月份計算。

  • 四、獎勵分組

    • (一) 個人組:各級業務代表之個人業績。
    • (二) 主管組:各級處及區業務代表直轄組AG(不含本人)之獎勵人次。
    • (三) OM 組:OM 及SM、VM 直轄處之獎勵人次。
    • (四) SM 組:SM 及VM 協理體系之獎勵人次。
  • 五、獎勵標準及項目

    • (一)個人組:
      • 1. 達FYC 2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20﹪。
      • 達FYC 3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35﹪。
      • 達FYC 4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50﹪。
      • 達FYC 5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65﹪。
      • 達FYC 6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80﹪。
      • 達FYC 7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100﹪。
      • 2. 達FYC 70萬以上,每超過10萬,獎勵零用金14,000元。
    • (二)直轄組:

      直轄AG 獎勵全額團費達2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100﹪。

    • (三) OM 組:
      • 1. 處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8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100﹪。
      • 2. 處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5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50﹪。
      • 3. 處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3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25﹪。
    • (四) SM 組:
      • 1. 協理體系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16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100﹪。
      • 2. 協理體系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10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50﹪。
      • 3. 協理體系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6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25﹪。
  • 六、獎勵辦法

    • (一)高峰會議獎:

      達獎勵標準者,獎勵『璀璨瑰寶-熱情奔放,西班牙高峰會議』高峰會議團費及零用金。

    • (二)名次獎:
      • 1. 達獎勵團費100% 之各獎勵分組依達成業績或獎勵人次排名:
        個人組取10 名、直轄組取5 名、OM 組取5 名、SM 組取3 名(於全國處經理策劃會報頒獎表揚)
      • 2. 達獎勵團費 100% 且個人組前5 名、OM 組前3 名、SM 組前2 名,由永達全額補助升等商務艙。
  • 七、攜伴規定

    • (一)個人組:

      各級業務代表個人業績FYC 達140 萬(含)以上獎勵出團達200% (2 人次)可選擇領取零用金或攜伴(本人必須出團)參加。

    • (二)個人組+直轄組+OM 組+SM 組:

      加總獎勵團費達 200 %以上可選擇攜伴(本人必須出團)參加。

    • (三)攜伴之條件:

      年齡20~60 歲之間,行動方便。

  • 八、其它規定

    • (一)無法參加高峰會議獎勵活動,得折現獎勵團費60﹪。
    • (二)本獎勵依法計入所得。
    • (三)發放獎勵定義為以公布申訴後得獎人員名單時,得獎人員之承攬契約仍屬有效者為發放對象。
    • (四)競賽期間平均晨訓參與率須達60%始具獎勵資格,晨訓未達標準另個案通融獎勵者,其獎勵不計入所屬之OM 組及SM 組之人次合計。
    • (五)競賽期間平均每日拜訪量須達一日兩訪,輔銷活動項目不列入拜訪量計算。即競賽期間結束後在公司「活動工作記錄比較表」中第26 欄拜訪量之拜訪量(日)需達2.0 次(含)以上。

商品已加入購物車

Faded Short Sleeve T-shirts

2014年上半年『璀璨瑰寶-熱情奔放,西班牙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2014年上半年『璀璨瑰寶-熱情奔放,西班牙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