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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目的
為獎勵績優人員提早達成MDRT 資格,特訂定本摸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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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競賽期間
受理日自2014年1月2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且於12工作月一次薪前核實F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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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對象
各級業務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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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FYC定義
競賽期間個人新受理壽險件核實之FYC (競賽期間以前之首年續次、Delay件、競賽期間內契撤件皆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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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入圍資格及摸彩券發放標準
摸彩獎項入圍標準摸彩卷賓士C200一部FYC 達 240 萬FYC每 120 萬一張TOYOTA CAMRY 2.0 二部
TOYOTA VIOS1.5 二部FYC 達 120 萬FYC每 60 萬一張50 吋液晶電視十部FYdiv 達 40 萬FYC每 40 萬一張筆記型電腦二十部FYC 達 20 萬FYC每 20 萬一張- 註一:競賽期間平均晨訓參與率須達60%始具入圍資格。
- 註二:競賽期間平均每日拜訪量須達一日兩訪,輔銷活動項目不列入拜訪量計算。即競賽期間結束後在公司「活動工作記錄比較表」中第26 欄拜訪量之拜訪量(日)需達2.0 次(含)以上。
- 註三:達各摸彩獎項之入圍標準,得重複取得摸彩券。
- 舉例:計績期間舉績FYC 260萬,則可得下列彩券
- 賓士摸彩券 2張
- TOYOTA 汽車摸彩券 4張
- 50 吋液晶電視摸彩券 6張
- 筆記型電腦摸彩券 1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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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抽獎日期
達入圍標準者,預定於2015年舉辦之業務表揚大會公開摸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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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意事項
- 7-1 抽中汽車之得獎者,車輛將過戶至得獎人,且自付車輛各項衍生性費用。
- 7-2 抽中汽車之得獎者,如當年度經手件於未來13個月繼續率未達91%,將以折舊後價格追扣該獎項金額。
- 7-3 抽中汽車之得獎者,如當年度經手件於未來25個月繼續率未達87%,將以折舊後價格追扣該獎項金額。
- 7-4獎品發放時,得獎人員須維持契約有效且與公司之承攬契約仍屬有效。
- 7-5 得獎人依法應繳機會中獎稅額,為該獎項購買價值的10%。
- 7-6 摸彩獎項如於摸彩時已無販售或其他原因變更獎項時,得由公司購置同價值替換品。
- 7-7 汽車獎項得獎者,請於獎項抽出後三個月內完成過戶,逾期取消得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