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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稀世明珠-桃源仙境,克羅埃西亞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2015年上半年『稀世明珠-桃源仙境,克羅埃西亞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2015年上半年『稀世明珠-桃源仙境,克羅埃西亞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代碼 B3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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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   |   獎勵辦法

2015年上半年『稀世明珠-桃源仙境,克羅埃西亞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 /   已到期

  • 一、競賽期間

    自2015年01月05日至2014年06月30日止。(2015年6工作月二次薪前核實)。

  • 二、獎勵對象

    各級業務代表。

  • 三、FYC定義

    競賽期間各月核實之FYC,計績月份不以受理月份計績,皆以核實月份計算。

  • 四、加乘辦法

    • (一)、受理加乘:

      1、2月受理新契約及1、2月繳費之送審件,於3工作月二次佣前核實之FYC加乘10%,競賽期間前受理之Delay件及首年續次件FYC不加乘。

    • (二)、拜訪量加乘:
      • 1、當月月平均訪量達2.25訪(含)以上~2.49訪(含)以下,當月核實之FYC加乘5%。
      • 2、當月月平均訪量達2.50訪(含)以上,當月核實之FYC加乘10%。
      • 3、競賽期間前受理之Delay件、首年續次件及競賽結束後申訴調整件之FYC不加乘。
    • (三) 、上述加乘條件以個別月份分別計算加乘百分比。
  • 五、獎勵分組

    • (一) 個人組:各級業務代表之個人業績。
    • (二) 直轄組:各級處及區業務代表直轄組AG(不含本人)之獎勵人次。
    • (三) OM 組:OM 及SM、VM 直轄處之獎勵人次。
    • (四) SM 組:SM 及VM 協理體系之獎勵人次。
  • 六、獎勵標準及項目

    • (一) 個人組:
      • 1.達FYC 2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20﹪。
      •   達FYC 3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35﹪。
      •   達FYC 4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50﹪。
      •   達FYC 5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65﹪。
      •   達FYC 6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 80﹪。
      •   達FYC 70萬,獎勵高峰會議團費100﹪。
      • 2.達FYC 70萬以上,每超過10萬,獎勵零用金14,000元。
    • (二) 直轄組:

      直轄AG 獎勵全額團費達2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100﹪。

    • (三) OM 組:
      • 1. 處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3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25﹪。
      • 2. 處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5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50﹪。
      • 3. 處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8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100﹪。
    • (四) SM 組:
      • 1.協理體系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6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25﹪。
      • 2.協理體系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10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50﹪。
      • 3.協理體系個人組獎勵全額團費達1 6 人次時,獎勵高峰會議團費100﹪。
  • 七、獎勵辦法

    • (一)高峰會議獎:

      達獎勵標準者,獎勵『稀世明珠-桃源仙境,克羅埃西亞高峰會議』團費及零用金。

    • (二)名次獎:
      • 1. 達獎勵團費100% 之各獎勵分組依達成業績或獎勵人次排名:
        個人組取10 名、直轄組取5 名、OM 組取5 名、SM 組取3 名(於全國業務處經理策劃會報頒獎表揚)
      • 2. 達獎勵團費100%且個人組前5名、OM組前3名、SM組前2名,由永達全額補助升等商務艙。
  • 八、攜伴規定

    • (一)個人組:
      • 1、各級業務代表個人業績FYC達110萬(含)以上獎勵團費百分比達150%,可自費攜伴1名參加。
      • 2、各級業務代表個人業績FYC達140萬(含)以上獎勵團費百分比達200% (2人次)可選擇領取零用金或獎勵攜伴1名參加。
        ※例:個人業績達FYC 210萬時,可攜伴2人出團或領取196,000元零用金。
    • (二)個人組+直轄組+OM 組+SM 組:

      加總獎勵團費百分比達150%以上自費攜伴1名參加,達200 %以上獎勵攜伴1名參加。

  • 九、其它規定

    • (一)無法參加高峰會議獎勵活動,得折現獎勵團費60﹪。
    • (二)本獎勵依法計入所得。
    • (三)發放獎勵定義為以公布申訴後得獎人員名單時,得獎人員之承攬契約仍屬有效者為發放對象。
    • (四)下列兩項條件須於競賽期間達標準始具獎勵資格。
      • 1、晨訓參與率平均須達60%。
      • 2、競賽期間平均每日拜訪量須達一日兩訪,輔銷活動項目不列入拜訪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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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稀世明珠-桃源仙境,克羅埃西亞高峰會議』競賽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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