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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公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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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二萬七六五九萬元
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二○一七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二.七七萬元,以新竹市三.六七萬元首度居冠,超越台北市的三.六四萬元,彰化縣二.○八萬元、南投縣二.一五萬元較低;全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則是二.二萬元,以台北市二.九二萬元、新竹市二.七三萬元最多,彰化縣一.五八萬元、雲林縣一.七一萬元最省。
所謂「可支配所得」,指所得總額扣除稅費、利息等非消費支出,每人可支配所得則以「每戶可支配所得」除以「每戶人數」;所謂「消費支出」,包括食物、衣著、房租、水電、交通、通訊、醫療、教育等支出,就是日常生活開銷。
根據主計總處資料,二○一七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二萬七六五九元,較上年增加七○一元。其中,新竹市因受惠於新竹科學園區,以三萬六七四八元居冠,較上年增加五一三九元,台北市三萬六三七八元、新竹縣三萬一一七一元分居二、三名;相較之下,彰化縣二萬八○三元、南投縣二萬一四九六元、雲林縣二萬二四九六元較低。
另外,二○一七全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萬二○三二元,較上年增加九四六元。各縣市中,有十個縣市超過兩萬元,以台北市二萬九二四五元最高,增加七六九元;新竹市二萬七二九三元、新竹縣二萬四八六四元居次,分別增加五四四元及三四○二元;而彰化縣一萬五八四四元最省,減少七○○元;雲林縣一萬七○六一元、澎湖縣一萬七一三八元次低,分別增加一五二六元及減少五二二元。
民眾可考量自身需求
適時購買長期照顧保險商品
金管會表示,因應我國高齡化趨勢,消費者宜及早規劃以因應高齡化社會之老年長期照護需求,金管會提醒民眾可考量自身需求,適時購買長期照顧保險商品,為長期照顧風險預做準備。
依「長期照顧保險單示範條款」,被保險人於符合契約條款約定之「長期照顧狀態」者,不論造成該狀態之原因(疾病或傷害)為何,保險公司即應依約給付「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或「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有助於民眾支應長期照顧所產生之一次性及持續服務需要。金管會提醒民眾購買該類商品前宜注意下列事項,並應審慎評估自身之保障需求及瞭解保險商品之特性,避免日後因認知不同而衍生爭議:
一、「長期照顧狀態」定義:長照保險之「長期照顧狀態」是指被保險人符合契約條款約定之生理功能障礙或認知功能障礙之一者,消費者於投保前應充分瞭解相關名詞定義。
二、申領保險金應具備文件及免責期間:保險公司針對不同的長照給付項目於契約條款明定受益人申領時應檢附之文件可能不同;另該類保險商品一般訂有免責期間,是指被保險人自符合「長期照顧狀態」起,需持續一段約定時間(免責期間不得高於六個月)後,保險公司才開始給付長期照顧保險金,消費者於申請理賠時應注意相關條款約定。
另目前市場上除了長期照顧保險商品外,亦有銷售含有定期給付之「特定傷病保險」及「殘扶險」商品,該等商品雖然與長期照顧保險商品一樣都具有定期給付保險金的功能,惟二者之理賠認定標準、承保事故及保障範圍各有不同,民眾購買前務必充分瞭解保險商品之特性及內容。
有關保險契約當事人權利義務皆詳載於保單條款,各保險業所銷售長期照顧保單條款相關資料,消費者可逕自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網站/保險專區/保險商品查詢選項中下載,或電洽保險公司○八○○免費服務專線、或向業務員索取。對於保單條款約定有不清楚的地方,除可逕向業務員諮詢外,亦可進一步向保險公司確認,以確保自身權益。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注意事項
國人重視休閒旅遊活動,常參加活動或至遊樂場所旅遊或住宿,金管會表示,由於旅宿業者或舉辦各類活動業者均可能面臨民眾於住宿場所或參加活動時發生意外事故而有體傷或財物損失之情形,相關營業場所或舉辦活動之主管機關會要求業者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提供保險保障。
金管會提醒民眾,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與傷害保險之性質不同,責任保險之理賠需確認投保業者(被保險人)是否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且應就個案事實認定是否屬保單約定之承保範圍。民眾出入公共場合或參與活動,可主動詢問業者或活動主辦單位之投保狀況,或檢視所參加活動簡介之相關投保資訊,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一九年地價稅各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延至九月二十三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騎樓、道路、寺廟、教堂使用的土地,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四〇日前(即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今年九月二十二日適逢例假日,延長申辦期限至九月二十三日。
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今年度的地價稅即可享受節稅的優惠,如果逾期才申請,則要等到次一年度才能適用。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八○○四七六九六九或○八○○○○○三二一洽詢。
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電動汽車:自二○一二年一月六日起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二○一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該局說明,為鼓勵民眾多使用綠色交通工具,共同建構低碳城市,對於車輛行照地址登記在台中市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汽機車,均已核定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免徵使用牌照稅;所稱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車輛是指純電動車,並不包含油電混合車或燃油車。
如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八○○○○○三二一免費電話或○四-二二五八五○○○按一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要、被保險人非同一人之保單
保單價值應併計遺產課稅
陳先生來問,父親生前以自己為要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投保數筆保險,請問該保單是否免課徵遺產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九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是指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時,始可適用。陳先生的父親所遺之保險,要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並非同一人,未有前揭不計入遺產總額規定之適用。
該局說明,陳先生父親為要保人,其對該保單享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解約金之權利,亦得以保險契約向保險人借款,並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對保險契約享有財產上之權利,故要保人死亡時,所遺被保險人非要保人保單之權利價值,核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身故親屬之投保狀況,親人往往不清楚,納稅義務人如欲查明被繼承人投保狀況,可至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http://www.lia-roc.org.tw/)下載「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及備齊相關文件,寄送到壽險公會申請提供被查詢人的投保資訊,以利正確申報遺產稅。
出售土地可善用土地增值稅一○%優惠稅率節稅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出售土地申報土地增值稅有分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一般用地稅率為二○%~四○%,自用住宅用地則為一○%,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可善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增值稅每人僅「一生一次」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但如符合「一生一屋」之規定,則申請次數不限。特別注意的是「一生一屋」的條件較「一生一次」嚴苛,除了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外,主要的條件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除了該自用住宅外,名下無其他房屋;另尚須符合出售前持有該自用住宅用地六年以上,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須設有戶籍且持有該房屋連續滿六年,出售前五年內無營業使用或出租,且都市土地適用面積不超過一五○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超過三五○平方公尺。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申請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者,如該房屋為成年子女所有,或僅成年子女設立戶籍均不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