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身心障礙者手冊
失智 身障者 別忽略自身權益
整理/公關部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衛福部社家署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在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上路後,由專業團隊針對個案之身體功能、結構、活動與社會參與限制等面向進行鑑定,並由社政部門進行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再依據評估結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提供各福利措施,以促進其自立及發展。
張奶奶經醫院認定患有失智症,家人想知道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又有哪些社會福利補助?根據內政部社會司指出,失智症者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可申請身心障礙者手冊。但需注意初次就醫時,是無法立即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必須經醫生詳細檢查、問診及觀察治療反應等,經三到六個月才能確定診斷以及協助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不論是先天、後天因素,疾病與意外降臨時,民眾的生活會受到影響,如何妥善地運用社會資源,協助身心障礙者、失智者家庭便顯得相當重要。
誰可以申請身障手冊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規定,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去哪申請
於各社會局、社會課提出申請,填寫「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所定「身心障礙等級」者,將會主動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十四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檢附戶口名簿)。
3.申請人之三個月內一吋半身照片三張。
4.申請人印章。
5.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初次鑑定者免持)。
6.受委託申請者須檢附受委託人之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或簽名)。
7.身心障礙者因障礙情況改變,自行申請重新鑑定者,應另檢具三個月內身心障礙相關診斷證明。
如要申請到宅鑑定,請攜帶足資證明,申請人具以下任一情形之診斷證明:
(1)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長期重度昏迷或其他特殊困難無法自行至醫院機構辦理鑑定。
鑑定及評估流程
目前對於身心障礙鑑定時間,並無明確規範,需視申請鑑定的科別及內容而定,但醫院在完成鑑定報告後十日內,會將鑑定報告送達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該衛生主管機關接獲鑑定報告後,亦將在十日內核轉直轄市或縣(市)社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取得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轉之鑑定報告後,將主動進行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復康巴士服務及行動不便資格的評估與判定,作業時間以十五個工作天為限。從鑑定報告完成到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最長作業時間為三十五日。
身障者購買輔具小秘訣
當您購買輔具時,衛福部提醒留意「停、看、聽」注意事項。
◎ 秘訣1:會依經濟狀況及障礙類別,提供300至20萬元之生活或復健輔助器具,輔具購買前先向公所申請,可由公所確認補助資格與補助金額。
◎ 秘訣2:購買復健輔助器具,須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並出具證明,確實有裝配復健輔助器具之需要。
◎ 秘訣3:輔具的使用、服務與補助的進一步諮詢,可洽1957福利諮詢專線或縣市輔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