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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鼓勵新進儘速啟動動能、建立穩定展業節奏,特訂定本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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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期間
自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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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對象
限首次簽約業務代表(即01身份),並於獎勵期間內完成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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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FYC定義
規定期間個人新契約所有核實的FYC(不受限於業行部公告的商品是否計入競賽FYC),且以核實月份計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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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勵標準及獎項
- (一)新人於登錄月起兩個月內,當月舉績FYC合計達2萬,即具獎勵資格且該月視為「起算月」。如自登錄月起兩個月內未達成前述標準,即喪失參加本獎勵辦法資格。
- (二)新人起算月起達成以下標準則予以獎勵,最高連續三個月每月皆予以獎勵,但若其中有任一月FYC未達2萬,該月起獎勵即告終止,不再具獎勵資格。
當月FYC
達2萬~未達4萬當月FYC
達4萬~未達6萬當月FYC
達6萬起算月 獎勵$5,000 獎勵$10,000 獎勵$15,000 連續第二個月
(註1)獎勵$7,500 獎勵$15,000 獎勵$22,500 連續第三個月
(註2)獎勵$10,000 獎勵$20,000 獎勵$30,000 - (註1):起算月須達標,第二個月達標方具獎勵資格。
- (註2):第二個月須達標,第三個月達標方具獎勵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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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獎勵不受理申訴,其他相關規定請詳公司競賽獎勵通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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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活動辦法如有疑義,將由總公司業支部統一解釋為主。